集运期租协议,是签还是不签

时间:2015-12-31 浏览:286 发布:乾进国际物流


随着集装箱船现货市场上租价长期低于12个月的定期租价,越来越多的货主开始质疑:是否还需要继续签订定期租约?

据航运咨询机构德鲁里称,签订12个月的年度定期租约在过去许多年里已成为了大型货主获得海运服务的主要方式,但这一传统模式协议现在已越来越少。

在过去的6个月里,德鲁里供应链顾问已收到了许多来自全球知名大中型贸易商的咨询,咨询内容基本是考虑到现货租价低于定期租价,这些公司是否需要继续签订年度定期租约的。而德鲁里调查显示,现货租价在过去一段时间里已远远低于定期租约。而货主也表示,选择签订现货租约相比期租交易更能降低成本。此外,较低的现货租价也使得货主不得不选择与集运公司重新展开谈判,以避免支付更多的费用,或是相比其竞争对手耗费更多成本。

因此,签订年度定期租约又有什么优势呢?一些集运公司认为,签订年度合同是一种更好的与客户交易的方式,这意味着该公司能够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定量的服务,其中可能还包含一些额外的服务,这些额外的服务是现货租约所不能提供的。而在现货市场上签订运输协议更费时,支付更复杂,更难以发展运营商与客户之间的合作关系。而事实上,签订期租租约也能货主免于被征收综合附加费。因此,期租协议相比现货租约拥有运力保证、低风险、管理便捷等优势。

不过德鲁里也指出,在目前的市场上,期租租约在使得货主免于支付综合附加费这一点上的作用并不明显,这是由于即便是过去最高的现货租价仍然未能达到期租租价的水平。不过,年度合同对于一些货主而言仍具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