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对造船企业实行公告管理 提高准入门槛

时间:2013-11-21 浏览:628 发布:乾进国际物流

为进一步加强船舶行业管理,化解产能过剩矛盾,加快结构调整,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船舶行业规范条件》(简称《条件》),对符合条件的造船企业实行公告管理。列入公告将作为相关政策支持的基础性依据;未列入公告的企业,相关政策将不予支持。

《条件》对造船企业安全生产、节能环保都制定了严格的标准。根据《条件》,造船企业主要生产技术指标应达到:造船综合能耗每万元增加值不高于0.20吨标准煤,钢材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焊接自动化和半自动化率达到65%以上,涂敷系数不高于2.2,分段无余量制造率不低于70%,分段上船台(进坞)无余量搭载率不低于80%,下水(出坞)前舾装工程完整率不低于80%。上述指标评定按照CB/T 4335《船舶建造技术水平评估方法》执行。

目前,我国只有少数大型造船企业能达到相关标准,大多数中小造船企业距离要求还有较大差距。《条件》的出台,提高了国内船舶制造行业的市场门槛,也为我国造船企业转型发展提供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