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化学品进出口增160种法定检验检疫品

时间:2013-05-02 浏览:672 发布:乾进国际物流

新疆是进出口危险化学品的重要通道,国务院今年颁布的新《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将苯酚、液化石油气、松节油等160种危险化学品新增到法定检验检疫进出境商品目录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危险化学品,一律不得进出。

“近年来,新疆进出口化学品数量增加,像中泰化学,一个月出口烧碱就达2万吨左右。以往新疆很多企业进出口危险化学品不需要批批检验,只是抽检,一年几次。新规实施后,这些产品必须批批检验后才能实现进出口。”新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化矿处相关负责人迪里拜尔说,此次新政涉及的新疆企业较多,产品也较多。

根据新法检政策,今后从新疆出境液化气所具备的出口条件增加,主要表现为需要国家质检总局危险品中心实验室出具的检测鉴定报告,这个报告有效期为半年,出口企业需要每半年申请一次。此外,每次出口液化气,企业在当地还要对品质和包装做检测,并出具报关的换证凭条。根据规定,今后进口危险化学品,收货人或者代理人应按照《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规定》报检,报检时按照《危险化学品名录》中的名称申报,同时还应提供“进口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符合性声明”、“中文危险公示标签”、“中文安全数据单的样本”等材料。同样,出口危险化学品报检也要提供“出口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符合性声明”、“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危险公示标签”、“安全数据单样本”。如是外文样本,应提供对应的中文翻译件等材料。

液化石油气出口条件的增加,也在很大程度上加大了企业的出口成本。卓创调查发现,国家质检总局检测检验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所需费用数千元,而每次货物出口对其的检测,所需要的检测费用是出口货物货值的0.3%,加上报关的换证凭条,每批货物所需要的费用为2000-3000元不等。

另外,根据新规,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检验的内容,包括是否符合安全、卫生、健康、环境保护、防止欺诈等要求,以及相关的品质、数量、重量等项目。此次新规对包装也提出新的要求。其中,进口危险化学品所用包装,应检验包装型式、包装标记、包装类别、包装规格、单件重量、包装使用状况等。出口危险化学品包装,应按照海运、空运、汽车、铁路运输出口危险货物包装检验管理规定、标准实施性能检验、使用鉴定,分别出具《出境货物运输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出境危险货物运输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检验检疫部门建议相关企业及时提醒国外客户,提供相关材料。如遇问题可联系当地检验检疫部门,了解详细情况,对照有关标准和要求,及时对危险化学品进行分类鉴别,编制危险公示标签和安全数据单,确保产品顺利进出口。

危险化学品指具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蚀等性质,在运输、装卸、使用和储存保管过程中易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毁和环境破坏而需要特别防护的化学物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