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钢铁原料》国家标准通过审定,利好中国进口废钢

时间:2020-12-01 浏览:245 发布:乾进国际物流

《再生钢铁原料》国家标准11月29日通过审定,该标准有望于2020年年底发布。


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司长邱启文、处长温雪峰,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党委副书记姜维,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司副处长艾崇,海关总署关税征管司处长李志、商品检验司副处长李保家,中国废钢铁应用协会常务副会长李树斌,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院长助理戴强,上海海关工业品与原材料检测技术中心郅惠博及相关同志参加了会议。


在当天举行的《再生钢铁原料》国家标准审定会上,专家组对该标准的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分类、技术要求、取样和制样、检验方法、验收规则、运输和质量证书等9个章节内容进行逐条审定,汇集了生态环境部、中国钢铁工业协会等多部门以及典型钢铁企业的意见建议。


据《再生钢铁原料》国家标准编制组介绍,再生钢铁原料是废钢铁经过分类回收及加工处理,可以作为铁素资源直接入炉使用的炉料产品。与使用铁矿石相比,用再生钢铁原料炼钢可以大幅度降低污染物排放。因此,再生钢铁原料不仅是一种可再生资源,而且是唯一可以替代铁矿石的铁素资源,是钢铁工业实现绿色发展的一种重要原料。


我国现行《废钢铁》国家标准主要规定了国内废钢铁的分类和相关要求,不适用于作为进口优质再生钢铁原料的标准依据。《再生钢铁原料》国家标准的制定,将为统筹利用好国内国际再生钢铁原料资源提供标准技术支撑。


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司长邱启文对《再生钢铁原料》国家标准制定工作进行调度,对标准制定应该把握的原则和要求做了指示,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

他指出,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明确规定国家逐步实现固体废物零进口。《再生钢铁原料》国家标准,是优质可再生钢铁原料产品的重要技术依据,是实现可再生钢铁原料资源循环利用的重要保障,是满足钢铁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


前阶段,在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及相关部门、企业的通力合作下,标准的编制和推进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接下来,标准编制单位要倒排工期,按照分类规定、从严把握的原则,提高标准的可操作水平和技术要求,尽快制定出科学、高效、严谨的高质量标准。


据日本《产业新闻》报道,中国对于废钢进口限制如果解除的话,可能会有每月100吨,每年将进口1200万-1500万吨的进口量。沙钢、马鞍山钢铁、日照钢铁等钢铁大企业每月约有15-20万吨的进口量。


由于中国进口的原因,对于日本的废钢铁出口、价格和生产成本都会有很大影响。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党委副书记姜维指出,《再生钢铁原料》国家标准的制定受到了行业的广泛关注。在生态环境部强有力的指导和支持下,《再生钢铁原料》国家标准制定的各项工作紧张、有序开展,近期取得的进展值得肯定。


再生钢铁原料作为重要的再生资源,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国家绿色低碳发展、资源安全保障、产业结构调整等方面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全行业都期盼标准能早日发布实施,期望制定的标准科学合理,既能保证优质可再生钢铁原料资源得到充分利用,又能保证符合相关法律的管理要求。


因此,行业协会等机构将进一步与海关总署等部门对接,确保制定的标准技术上可操作、管理上可执行,早日实现国际、国内资源的有效利用,满足钢铁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需求。

航运在线综合整理自生意社、新华社、上海有色网